陕西省商业学校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办法
为保证学生公寓空调设备使用规范、安全、节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公寓空调设备购置、安装、维修和保养由学校统一负责,
空调使用电费由各宿舍学生共同承担。空调遥控器由宿舍舍长负责保管,领取时收取遥控器押金20元,遥控器不得丢失、损坏,否则,将按原价赔偿。每学期领、退遥控器时间由学校统一通知。各宿舍应妥善保管好遥控器,退换宿舍时退还押金20元。
二、空调电费缴纳程序:使用电费卡充值,由舍长统一收取费用,到学校卡务中心缴费,然后持电费卡到本宿舍电表刷卡充值,确认无误后将电费卡即时归还卡务中心保管。如丢失电费卡,照价赔偿制卡费用。
三、使用空调要注意环保、节能。空调使用时应关闭门窗,宿舍无
人时应关闭空调,并打开窗户通风。夏季空调温度设定不宜太低,适宜温度为26度左右。
四、不得在空调室外机、室内机等设备上摆放、悬挂物品或刻画
涂写,不得在空调专用电源插座上插接其他电器或拉接线路。
五、如发现空调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应立即关闭空调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修,严禁私自拆卸、破坏和更换,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和赔偿。
六、爱护财产,空调使用须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因人为原因造成空调设备损坏的,责任人须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无法界定责任人,则由宿舍全体成员共同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现故意损坏空调设备行为,将按照学校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纪律处理.
七、学生毕业离校或进行宿舍调整时,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应及时
对空调设备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