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的《陕西省教育扶贫实施方案》(陕教财〔2016〕29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职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6〕11号)有关精神,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为主要资助对象,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精准管理,实现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保障资助资金安全,发挥资助效益,切实做好中职学生精准资助工作。
一、中职学生精准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资助对象
中职学生精准资助对象指在中职学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其中以我省秦巴山区、六盘山区和白于山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为重点。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经扶贫部门完成审核流程,纳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管理的农村贫困家庭。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识别认定按照原有资助政策执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中职精准资助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二、中职学生精准资助项目和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除享受原有国家免学费政策外,在中职学校就读期间,还应实施以下精准资助项目:
(一)国家助学金。给予一、二年级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的生活补助。国家助学金资助分担比例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14〕13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扶贫助学补助。每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此项目只覆盖本省户籍学生)。
(三)勤工助学。学校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对于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按照原规定执行。
三、中职学生精准资助程序和方式
(一)在中职学校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由学校根据其户籍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在《中职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评议表》(附件1)上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应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中进行录入。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免学费补助等原有资助项目的申请、认定、评审、公示、发放等程序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14〕13号)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14〕12号)要求执行,被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应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三)扶贫助学补助项目由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程序参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陕财办教〔2014〕13号)第四章执行,资金须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中职学校依据学生本人提交的《中职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评议表》有关证明信息,经核实确认无误后,汇总填报《贫困家庭中职学生扶贫助学补助资金统计表》(附件2),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后向相关部门提出扶贫助学补助资金拨付申请。补助资金发放完毕后,各学校应将受助学生信息录入到“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子系统”的“资助项目管理”—“地方政府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扶贫助学补助”资助业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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